
据
21 世纪经济报导
音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 12 月 25 日发布一批依法严惩网络违法指导性事例,其间包含三个损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事例。其间一件事例为付宣豪、黄子超“DNS 绑架”,这是我国榜首起“流量绑架”
被判刑的案子。以往此类案子大多以不正当竞争案处理,且尔后的相似刑事案子往往不同法院判处不同罪名。而此次最高法发布指导性事例,相当于对“流量绑架”刑案科罪起到指导作用。
2013 年末至 2014 年 10 月,被告人付宣豪、黄子超等人租借多台服务器,运用恶意代码修正互联网用户路由器的 DNS 设置,运用户登录“2345.com”等导航网站时跳转至其设置的“5w.com”导航网站。
被告人付宣豪、黄子超等人再将获取的互联网用户流量出售给杭州久尚科技有限公司(系“5w.com”导航网站所有者),违法所得超 75 万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判定两人犯损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别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图片来自 The Telegraph